八龄童请客两天花掉4000元
    2007-01-04    本报记者:曾曦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元旦前夕,江西萍乡市一名八岁的一年级小学生为摆阔,从家里偷出巨款,与另外几名小学生在市里的酒店和娱乐场所消费,仅两天时间就花掉4000余元现金。
    事发后,该学生家长到警方报案,当地派出所要求参与消费的另几名学生家长退赔。警方的这一做法在不少学生家长中产生震动。
    学生摆阔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但摆阔之风已经蔓延到八岁小学生身上,这一现象应该引起关注。元旦期间,记者在南昌市的一些消费场所看到,呼朋引伴,摆阔吃喝或娱乐的学生面孔越来越多。
    要让学生不要摆阔,首先得从社会做起,不能让摆阔之风劲吹校园。而对正在兴盛的学生摆阔之风,家长和学校也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江西萍乡警方让家长退赔的做法尽管人们对此看法不尽相同,但是,能让其他家长震动也不是一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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