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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京“两会”期间,有一个叫张惟英的政协会员在提案中说,外地人口素质低,北京应该设置人口准入制度,限制他们进京。此论一出,舆论大哗,从政协委员、政策专家、法律人士、新闻媒体到普通网民,多持反对态度,认为人口准入制是一种倒退,有违城市发展理念和现代人权观念。本人也曾撰文,指出张惟英委员是在搞族群歧视。有些激烈的网民,甚至称“张惟英是一个令人发抖的名字,人口准入是一个令人发抖的词”。后来人们没有看到北京市有关部门采纳张委员的提议的报道。 据《信息时报》报道,人口准入论又在广州重现。在今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苏宝玲委员提交了《给“走鬼”(粤语,即无证流动小贩)一条出路——先安置,再整治》的提案。她认为,“走鬼”往往有出于谋生的无奈,应该变堵为疏,采用“先安置,再取缔”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切实为“走鬼”寻求一条出路。从报道中看不出苏宝玲委员将流动小贩分成了本地人和外来人员,如果一视同仁的话,这个提议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在广州市建委及城管部门对该提案的答复中,族群歧视论调又幽灵重现:对于流动小贩中的本地下岗失业人员或失地农民,采取各种办法进行安置和扶持;对于其中的外来人员,则区别对待,甚至因此牵涉到流动小贩以外的更多外来人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则在个别行业上探索研究一些外来工的限制措施,以抬高进入广州生活人员的门槛,减少低素质外来人员”。 经过回复中这一变更,事情变成了这样:张惟英委员那纸没有被北京市采纳的建议,几乎原样照搬到了广州。回望那一场讨论,这真是舆论的悲哀。可见有关部门的官员并不对民意负责,如果他们稍微在意一点民意,也不会贸然重复一个广遭诟病的论调。那一场讨论本来已经十分广泛和深入,这一次,我相信舆论又只有悲哀地重复一遍了。这让人想起西绪福斯神话中的那块石头,被艰难地推上山顶之后,又轻而易举地滚回到原地。 这件事情出现在广州,尤其令人感到遗憾。我一直认为,从文化传承上看,广州是一个最没有歧视色彩的城市,其包容精神和平等意识深深地浸透在市民文化之中,是中国最好的一个移民城市。每当我看见那些乞讨的、卖唱的、摆地摊的和其他市民相安无事,悠游自在,就觉得这才是一个文明环境。其他很多城市管理者都不知道,一个城市文明不文明,并不是看它的街上有多少达官贵人、高级轿车经过,而是看它是不是让流浪汉也过得快乐。 广州这样一个移民城市,它的发展基础即是近代以来的开放意识。正因为这个传统,它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迅速发展,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如果广州歧视外来人员,等于砍断自己的祖脉,失去了发展的根基,也埋没了自己的文化。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城市管理者都珍视这一传统,臭名昭彰的收容审查制度即是一个明证。收审制度由广州本地的媒体发难,通过“孙志刚案”报道的推动而得以废除,应该说也是为广州争回了一个自纠其错的机会。虽然至今还有人对这个制度念念不忘,但每一次沉渣泛起时,都会得到舆论的及时回应,保持在一个良性的讨论空间之内。这次人口准入论的异地重现,显然是收审制度的借尸还魂,是在揭广州历史的一个伤疤。如果不及时阻止,这个伤疤又可能重新流脓流血。 限制外来人员的提议,根本上就是一个族群歧视。它最大的理由是“全市70%以上乱摆乱卖人员属于外来流动人口”,这是非常荒唐的,因为外来人员在办证经营上受到很多限制,有关部门不去检讨,反过来拿这个限制作为驱赶他们的理由。就因为一纸户口的区别(这也是户籍政策造成的,而不是外来人员与生俱来的),另外30%的流动人口得到优抚的同时,他们就会遭到驱赶? 我不得不在此重复这一段话:果真将人分为素质高低的不同群体,然后将一部分人驱逐,将另外一部分人留下,假如裁判权掌握在更为公正的第三方手里,到底是谁被驱逐出城还很难说呢。有一个外国朋友对我说,他到北京之后大为惊讶,居然老是听见有人在公开场合甚至报纸上说另外的人群素质低。在他们的文化中,这种随便指责人“素质低”的人才是真正的低素质者,因为他们触犯了族群歧视的文明戒律。 广州的治安问题始终是有些人想要打破这一文明戒律的现实理由,但是我认为,恢复收审制度也好,抬高外来人员入穗门槛也罢,都是管理者思维惰性的体现,即便因此眼前讨到了便宜,长远的发展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还望有关部门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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