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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2006年度中美法律交流第三场研讨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召开。
在前两次研讨会的基础上,中方代表团与美方专家共同就反垄断法三大支柱——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控制以及有限合伙、特殊普通合伙等合伙企业法新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对于本次法律交流,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张穹、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和美国商务部法律总顾问沙利文均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法律交流活动促进了中美法律界、工商界的相互了解,给美国法律界、工商界提供了与中国政府面对面开展法律研讨的机会。
马秀红还与沙利文就明年第十三届中美法律交流活动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认为这项活动要坚持下去。马秀红邀请沙利文明年率团在中国四个城市进行下届中美法律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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