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租车停运事件始末:两份文件成为导火索
    2004-08-06    作者:高明    来源:新京报

  8月4日,银川街头仍然可见不挂牌照的出租车,另一些出租车的前后牌照则被塑纸遮盖,没有司机愿意回答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7月29日起,一次出租车司机集体停运的事件在这个城市发生,为期约4天。据当地官方统计,仅7月30日一天,就有7列火车的旅客大量滞留在银川火车站。
  来自出租车公司方面的消息显示,7月31日凌晨1时,银川市建设局向23家出租车公司派出工作组,要求各公司经理写出书面保证,承诺本公司出租汽车业主当日不参加上访,恢复正常营运。1个半小时后,有18家公司交了保证书。
  8月3日,银川出租车基本恢复营运,但此前发生的事件显然已对城市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那两天道路被人为堵塞,整个银川的公共交通几乎陷入瘫痪。”一位市民描述说。
  银川民航大厦旁的一商户说,每天从机场大巴下来的外地乘客打不到车,拖着行李站在街上不知所措。深夜下车的乘客,样子更可怜。
  一位出租车司机在7月31日的境况也相当尴尬:“那天孩子突然高烧需要送医院,出车前我把车牌摘下来,又用白纸把车身糊了一圈,四周写上‘自用’,这才敢开出家属院。”
  停运事件中,一些载客的出租车或中巴车“就像做贼一样”,一位市民说,一旦被停运的业主发现,这些车辆会立即遭到石块袭击。
  有消息显示,银川市政府当时曾公开表示要对出车的司机给予奖励,并承诺一旦车辆受损将由政府赔偿,但应者寥寥。

  两份文件成为导火索

  8月1日,银川市市长刘学军发表电视讲话向市民道歉,在这个讲话中,刘概括了停运事件产生的原因———部分出租车经营者和营运者,对市政府印发的《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更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一些误解和意见引起的。
  这两份文件在7月28日的《银川晚报》上发布,生效日期为2004年8月1日。《办法》的关键内容是: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凡在经营权竞拍之前以行政审批方式取得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在车辆更新后按有关规定取得5年使用期的经营者,期满后再给予5年经营权有偿使用期。1999年9月8日通过竞拍取得5年期经营权的经营者,自2004年9月8日起,给予5年经营权有偿使用期。
  经营者按照上述规定取得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5年经营权有偿使用期,应按每车每年3600元有偿使用出让金标准一次性交清1.8万元,逾期不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
  《银川晚报》同时刊登了市建设局局长蒋光临关于《办法》的答记者问。
  对于银川出租车经营权管理改革的动因,蒋光临说,长期以来,当地出租车经营者经营权有偿性和有期性的意识非常淡薄,认为一经取得出租车经营权,按期交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就可以永久性地享有使用权。
  蒋光临指出了当地出租车市场存在的问题———自1999年至今,出租车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不再新增的规定,进入出租车行业惟一的途径就是通过出租车的买卖实现,因而造成交易价格脱离其实际价值而恶性增长。1999年一辆面临报废的出租车市场交易行情价格是1.5万元,到2003年底市场交易行情价格是12万元以上。
  “如果照此下去,进入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者,其投资成本会越来越大,必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漩涡。”蒋光临说。

  5年政策真空

  银川的许多出租车司机对“经营权有偿使用”确实没有概念。
  家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一位司机说,公司每个月都要开业主大会,学习相关行业法规,但从来没有人谈起过经营权有偿使用,而每月上缴的费用中也没有这一项。
  “就在7月30日即新政策出台前一天,公司经理还在会上说,车户是你们的,政府不会收走。”这位司机说。
  更多的出租车司机认为,“经营权有偿使用概念淡薄”,责任并不在他们。
  “既然国家对经营权的归属早有规定,政府为什么不早做宣传?”一名不愿具名的出租车业主说。
  而银川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的一位官员确认,在此次新规定出台之前,银川对出租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确无定规。1999年出台的《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曾概括性地规定:“本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但这个管理办法5年之后才出现在出租车业主们面前。
  一位业主介绍,多年来银川出租汽车都在该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只要谈好车户的转让价格,在交易市场交纳中介金,再去车管所登记即完成过户手续,没有任何部门曾经过问经营权的问题。
  在银川,出租车经营权有偿无期的概念并非车主独有,银川商业银行此前曾长期提供“车户抵押贷款”项目,单车单保最高贷款额可达6万元。8月5日,银商行一位工作人员就此表示:“目前车户归属权不像以前明朗了,车户抵押贷款业务已暂时取消。”

  10年营运不足还本

  官方资料显示,城市人口仅60万人的银川市拥有各类出租汽车4837辆,其中小公共汽车280辆,其他出租车4557辆,出租汽车公司23家,从业人员近万人。
  同时,银川近年来从事出租车行业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该市金凤区的调查显示,该区656辆出租车中,失地农民经营的有255辆,下岗职工经营的有140辆。
  在当地,出租车行业利润虽然不高,但收入比较稳定。一位车主介绍,出租车牌就此被炒热,此前价格最高炒到了13.8万元,再加上购车支出10万多元,要使一辆出租车在路上跑起来最少需要20万元。
  鹏达出租汽车公司的张师傅2002年3月从市场上花6万元买了车户,两厢富康车又花了他11.5万元。
  “看到新规定,我简直精神崩溃了。”张算了笔账,一辆出租车起步价5元、每公里1.2元,如果24小时不停每天平均能收入250元左右,除去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等各种开支,车辆月均收入约2000元—2500元间,加上修车、罚款等开支,年纯收入约2万元。
  如果按新规定,张跑了两年的富康车还有8年经营权,他甚至不能收回贷款买车的本钱。
  另一些出租车车主说,2001年银川曾全面更新面的车,很多离报废期还很长的车就报废了,大家当时就指望车户升值了。如今银川出租车营运环境已经市场化,但政府应考虑老业主市场培育的功劳,不该一刀切。
  另一个问题是,许多车主既无养老保险,又无医疗保险,很多人已把车户看作保险底单,如果经营权一旦收回,他们将直接面临生存问题。

  集体停运事件的发生和平息

  对于停运事件,银川市官方的定义是“部分出租汽车经营者和营运人员上访”。
  银川市政府秘书长白建平介绍,7月28日新规公布后,29日上午8时左右,20余名出租车经营者和营运人员聚集在市政府门口,手持《银川晚报》发泄不满,并有个别人员煽动途经政府门口的出租车营运人员及过路人员参与上访活动。
  至当日14时,约有300名出租车汽车司机打着“强烈反对政府滥用行政职权侵害公民财产权”标语,沿解放街自东向西行进,最终到达自治区政府门口并将道路非法封堵。
  白建平说,7月30日清晨6时许,约有180名出租车经营者开始在北京中路贸易港路口拦截过往出租车和中巴车,并阻塞交通。当日上午11时,大量的出租车经营者将自治区政府路口封堵,其后上访人员又将银川市区14个主要路口非法封堵,造成市区交通严重不畅。
  从7月29日起,上访的出租车司机只要见到街上运营的出租车和小中巴,就会扔抛石块和矿泉水瓶子进行袭击。一些出租车司机说,大家都在自发地争取自己的权益,极少数司机却趁机营运,自然引起同行愤怒。
  据银川市政府文件,截至8月2日,全市共有83辆车辆被拦截和打砸,其中被打砸的45辆,有12名司机和乘客被打伤,共抓获闹事嫌疑人员127人,已依法处理75人,其中依法逮捕4人。
  有市民称,8月3日上午,全市交通已基本恢复,但自治区政府门前还有几十名出租车司机上访。下午,上访活动才全部结束。
  与此过程相伴随的是官方的斡旋行动。
  7月30日晚,银川市政府曾发布通告,表示原定于8月1日实施的《办法》、《规定》暂缓执行。但不少出租车司机仍心存疑虑。

  7月31日,银川市副市长陈银生在长城宾馆小礼堂与出租车司机进行对话。但到场的一位车主说,当时副市长并没有回答司机所提出的问题。

  8月1日,《银川晚报》刊登银川市政府秘书长白建平答记者问,再次重申“在新办法出台前,出租车的运营管理仍按原有的规定执行。”

  同日,银川市市长刘学军发表电视讲话,向因停运而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8月2日早晨,副市长陈银生再次与100多名出租车经营者代表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对话。

  当晚,200多名来自全市23家出租车公司的经理和出租车司机,聚集银川市政府礼堂参加会议。市政府再次发布通告,明确表示《办法》和《规定》不再执行,继续执行原有的出租车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这一通告得到了出租车行业代表们的热烈掌声。

  8月4日,银川市政府秘书长白建平对记者表示,两条新政策不再执行,只是出于大局的考虑。废除新政策并不代表政府承认了出租车经营权无期性的错误认识。

  “最快今年年底,最晚明年,新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最终还是要出台,届时政府会充分考虑广大业主的权益。”白建平说。

  新规出台前曾遭激烈反对

  来自银川市建设局的消息显示,上述两份引起轩然大波的文件出台之前,银川官方并非没有了解过民意。
  3月15日开始,市建设局组织了10个调研组在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中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共收回征求意见表近1200份,有1500余名出租车业主参加了调研会议,占整个行业业主的31%.但业主几乎都反对政府将经营权收回。
  根据建设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调研中业主反映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企业管理薄弱,协会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二、政策宣传工作的滞后造成了经营者对经营权认识的不足。
  4月初,银川市建设局由副局长带队分别对西安、太原、长春、吉林、杭州、南京六个城市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8天的调研。不久,银川市建设局副局长李建春组织机关科室起草了《办法》、《规定》的第一稿。
  6月22日,市建设局局长蒋光临主持召开了业主代表座谈会,23家公司各派一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经营权的使用年限规定为8年太短,经营者难以收回成本。业主要求“四个不变”,即有偿使用标准不变、转让方式不变、更新政策不变、使用期限不变。
  7月7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白雪山主持了各出租车公司经理、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就即将出台的《办法》、《规定》第一稿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讲解。会上各公司经理和业主代表反映强烈,表示不能接受。
  一位知情人士说,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建设局随后对《办法》和《规定》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第二稿。但正是这一稿,将经营权期限由原来的8年改为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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