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施五项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2009-07-21    记者:姚湜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长春电  在20日于吉林省吉林市召开的“全国公共就业服务研讨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国将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实施五项制度促进就业。
    专家分析,当前,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而我国就业压力长期存在,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客观形势对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刘丹华在发言时表示,下一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将按照统一规范要求,重点落实免费服务制度、就业与失业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专项服务制度以及信息服务制度。
    刘丹华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重点依托基层服务平台,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扶持政策,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即时岗位援助;在相对集中的时期内,按照全国或本地的统一要求,公共服务机构将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特定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在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的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为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服务。

  相关稿件
· 高校毕业生,2009年可享受哪些公共就业服务 2009-03-02
· 山东省级公共就业实训基地正式启动运营 2009-02-02
· 明年将继续开展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2007-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