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学校违规收费达5亿元
    2009-06-25    记者:王飞 张宗堂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一些地区或部门经费投入保障管理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造成基础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招生和收费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4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审计报告时说,2006年至2007年,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补课、赞助等费用5.02亿元,部分城市违规统筹使用、挤占挪用基础教育经费18.08亿元,一些地区和部门滞留基础教育经费24.31亿元。
    审计中还发现部分学校大量举债。刘家义说,抽查的17所示范中学2008年9月底债务余额共计20.81亿元,平均每所学校负债1.22亿元,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校区建设。
    据了解,对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文件,对加强中小学收入、支出和资产管理提出了要求;有关城市逐项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部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已退还学生,部分滞留、挪用的经费已拨付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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