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可零首付
    2009-05-25    记者:任会斌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呼和浩特电 记者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获悉,近期呼和浩特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扶持企业和个人创业、就业。
  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出台的政策,为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扩大经营规模,2009年起国有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时,货币出资比例可低于30%。
  呼和浩特市还放宽了对企业集团注册资本、子公司数量的限制,将集团核心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2000万元,子公司最低数量降至2家,母公司、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4000万元。
  针对去年以来部分新成立企业的资金困难状况,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专门调整了政策,规定如果企业的首期注册资金已到位,其余注册资金的到位期限可以延长1年。
  同时,对创业的大学生,如果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将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允许注册资金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半年内到位30%,其余在2年半内缴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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