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2009-05-22    记者:徐博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质检总局于2008年6月1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令行不止、继续违规生产的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
  对发现的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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