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有五个“原则”
    2009-03-11    记者:李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由于各器官贮备功能及身体内环境的稳定机制随着年龄而衰退,老年人对药物的耐受程度明显下降,许多老年人因用药不当而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导致死亡。因此,专家建议老年人在用药时要注意五个“原则”。
  第一, 先用食疗,然后再用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因此,有病能用食疗的先用食疗,例如喝姜片红糖水可治疗风寒性感冒。食疗后仍不见效的可考虑用理疗、按摩、针灸等方法,最后再选择用药物治疗。
  第二, 先用成药,后用新药。近年来,新药、特药不断涌现,一般来说它们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疗效,但由于应用时间较短,其缺点和毒副作用尤其是远期毒副作用还没有被人们所认知。因此,老年人患病时最好先用中西成药,确实需要使用新药、特药特别是进口药时,一定要慎重。
  第三, 先外用,后内服。为减少药物对肌体的毒害,能用外用药治疗的疾病,如皮肤病、牙龈炎、扭伤等,可先用外敷药解毒、消肿,最好不要内服消炎药。
  第四, 先内服,再注射。有些老年人只要有病就想注射针剂,以为注射针剂病好得快。其实不然,药剂通过血液流向全身,最后进入心脏,直接危及血管壁和心脏的安全。因此,能用内服药物使疾病缓解的,就不必注射针剂。
  第五, 用药遵照医嘱。不能完全按照说明书上的用量服药,因为每个人的病情轻重不同,而药品说明书上的用量只是针对普通病情规定的。因此,服药一定要遵照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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