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零首付”≠“零风险”
    2009-02-23    记者:俞丽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降低创业门槛,上海工商部门近日推出大学生创业“零首付”新政策,引起大学生的高度关注。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提醒,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大学生也应注意创业“零首付”≠“零风险”。
  近日,方惠萍在“2009上海民生访谈”上表示,这项新政策使大学生创业首期缴付注册资本的门槛从3万元降到了“零”。因此政策推出后,每天到工商部门咨询的大学生多达两三百人。目前,首批8位大学生已依据“零首付”政策,开设了自己的公司。
  “‘零首付’让大学生能以最低的成本进行自主创业,让他们敢创业、能创业。但这项政策并不等同于‘零成本’或‘零风险’。”方惠萍说,根据规定,创业的大学生必须在自公司成立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而在运营过程中,公司同样会面对市场的各种风险,对此大学生要有思想准备。
  另一方面,为了避免个别大学生以诚信为赌注进行违法活动,工商部门将通过建立黑名单等方法,重点加强对“零首付”公司的信用监管。据了解,“零首付”公司的执照设有两年有效期,并有“大学生创业”特别标志。
  统计显示,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15.8万人,其中约有3%的大学生具有创业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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