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高级信用管理师获得国家职业资格
    2009-01-12    张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10日,首批共24人在北京领取了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的专家说,首批高级信用管理师的诞生,是我国信用管理和征信行业的大事。
  信用管理师是从事信用管理和征信工作、并取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在国家职业序列中属于专业性强、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的高级知识技能型专业人才。到2008年底,我国先后参加信用管理师执业资格培训的已经有2300多人,除取得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的24人之外,还有352人和185人分别获得信用管理师和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信用管理师的主要职责是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确定信用额度及放账期;在交易中期,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同时,信用管理师运用专业技术和建立的专业数据库防范风险并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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