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和书本费
    2008-10-27    新华社记者:刘颖 摄    来源:经济参考报
  正在举行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传出消息,从2008年开始,上海实施义务教育不仅不收学费和杂费,同时也不再收取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这一举措将写入地方法规。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其中第五条在国家规定不收学费和杂费的基础上,增加了免收教科书费、作业本费的内容。
  图为上海市普陀区曹杨小学的学生们正在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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