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新规,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与6年前的相关暂行规定相比,新的规定不仅缩短了对跨国公司申请设立地区总部的审查认定时间,放宽了申请认定条件,而且扩展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经营内容,新增了人才引进条款。 据了解,上海市外经贸委目前正在制订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不久将出台。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