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在江苏省范围内打工的流动人口申领到首张暂住证后,就可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如变更暂住地,只需持原证到新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核验合格即可,江苏省境内将实行暂住证“一证通”制度。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