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提高参合农民医疗费报销金额
    2008-07-04    记者:程正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重庆7月3日电 根据重庆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调整的通知》,自8月1日起,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执行新的补偿方案,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将整体提高15%。
  根据重庆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调整的通知》,重庆新农合新的补偿方案将全市39个区县划分为主城区、主城拓展区和渝东北及渝东南地区三个区域,除住院报销封顶线均为3万元和县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均为1000元外,重庆主城区、主城拓展区和渝东北及渝东南地区的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线都不同,新的补偿方案将给经济落后地区的参合农民带来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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