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格仔屋” 创业“大世界”[图]
    2008-06-16    本报记者:苏海萍 马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花几十元或上百元租下一个小格子,把商品放在里面让专人帮助售卖——被称作“格仔屋”的销售方式,近年悄然兴起,受到许多有创业头脑的年轻人的追捧。
  “格仔屋”里的小世界,能否圆了人们创业的大梦想?

“格仔屋”成“迷你店”

  “您是否想创业而又缺乏资金?您是否开了网店却苦于没有一个展示自己商品实物的平台?现在您只要花几十元、上百元租下一个格子,就相当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店铺……”记者近日在长沙市河西收到的一张广告单上,表述的语言富有感染力。广告单上所说的“格子”,就是近两年悄然兴起的“格仔屋”。
  “格仔屋”就是为客人提供物品寄卖和饰柜租赁服务的场所。长沙一家“格仔屋”的老板张玲说,现在很多人想创业,但要想开实体店,租铺、装修、水电等,都需要一笔不小的投入,令很多人“有想法、没办法”。“格仔屋”则是在繁华地带商铺内放置尺寸相同的“格子柜”,只要支付少量费用,就可以利用格子开一个属于自己的“迷你实体店”,由“格仔屋”主人代管经营。网上的店家也可以利用“格仔屋”进行实物展示,或作为商家交易的中转站。
  据了解,“格子”理念首创于英国,现实中“格仔屋”寄卖形式源自日本。传入国内时,先是在香港、广州等沿海城市流行,近两年在内陆甚至西部城市也逐渐兴起。
  张玲告诉记者,自己的“格仔屋”开业仅一周,90%的“格子”就已经租出去了,比预期出租率高得多。现在,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格主”入住,经营情况比较稳定,每月纯利润有上万元,眼下正在准备装修扩大店面。

“一块橡皮泥,可以捏出最美的彩虹”

  记者在“格仔屋”看到,“格子”里寄卖的商品大多为个性化的饰品等,“格主”和消费人群也大多为年轻人。“格仔屋就是一个浓缩的天地,给那些想创业但缺乏资金的年轻人,以及富于创造力的艺术人才提供了展示的舞台。我觉得它就像一块橡皮泥,可以捏出最美的彩虹。”对自己小小的“格仔屋”,张玲的评介带有几分诗意。
  就读于湖南艺术学校美术专业的小胡是这里的一位“格主”。当知道有“格仔屋”这样的店面可以出租后,小胡立即把自己平时在T恤衫和鞋子上手绘出精美图案的物品送到“格仔屋”寄卖。由于小胡创作的图案精美且个性十足,销路非常好,每月的纯利润有2000元至3000元。
  与小胡不同,在湖南大学读二年级的阿晓则认为,利用“格仔屋”寄卖,有人花钱购买自己拍摄的照片,就是对自己艺术价值的肯定,这不仅仅是金钱上的收益所能衡量的。阿晓之前花100元在“格仔屋”租了个“格子”,现在以每张3元的价格出售自己拍摄的风景照,每天能卖出10至20张。
  也有一些头脑活泛的商家发现了“格仔屋”的优势。在长沙下河街市场做桃木饰品生意的肖杰,就把自己工厂加工的饰品拿到“格仔屋”卖。哪些商品定价高了,哪些偏低,肖杰都可以通过“格仔屋”及时获得信息。虽然每周只卖得七八百元的产品,但是“格仔屋”俨然成了他的新产品试销区。

新模式面临新困局

  尽管“格仔屋”使得很多人寄予了梦想,但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在现实生活中,也面临一些新的困局。
  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龚艳萍认为,“格仔屋”既是一种新的盈利模式,又是一种新的零售业态,有生存空间。但这种盈利模式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既不能卖销量大的大众消费品,又不能卖价格高的高档收藏品,很难形成大规模连锁发展。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城市,随着“格仔屋”门店增多,一些“格仔屋”面临商品同质化、缺乏竞争力等困局,有的甚至刚刚开业几个月就已经宣告停业。龚艳萍认为,“格仔屋”相当于一个小型商场,由于投资主体太多,个人偏好、进货渠道和商品档次等都不相同。因此,品牌、市场定位等都是其今后发展需要关注的问题。
  另外,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在法律上也面临一些尴尬。尽管目前很多经营“格仔屋”的“屋主”和“格主”之间都签订了合同,除明确租金、寄卖等事项外,还明确了双方对商品质量的责任;但如果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只能依靠“格仔屋”内部协调和“格主”的诚信。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说,这种新型销售模式最大的风险,可能在于“格主”承担责任风险能力的大小。为减少经营风险,李春光建议,“屋主”最好在出租前,对“格主”进行选择,并以相关制度保障诚信经营,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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