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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近日联合对外发布,2007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有结婚消费的家庭人均结婚直接消费53645元。 据了解,结婚消费分为直接消费和相关消费两部分。直接消费包括婚纱照、婚宴、烟酒喜糖糕点、婚礼摄影和摄像、迎亲车队、结婚典礼会场布置、购买金银首饰、蜜月旅游等;相关消费包括购买新房、房屋装修、购买家具、家电和家用汽车等消费。在本次调查中,2007年婚宴消费人均达到17383元,蜜月旅游消费人均达到4267.9元,结婚仪式消费人均达到了21199.6元的高水平。 调查显示,结婚消费的增加与结婚青年收入以及家庭收入的提高有一定关系。从家庭人均月收入看,月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其结婚消费达到74747元,月收入在千元以下的其消费为233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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