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引导落后产能提前“退市”
    2008-01-10    记者:王炤坤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太原1月9日电 在部署今年的经济工作时,山西省把节能减排作为全省的一大攻坚任务。在2007年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该省注重多管齐下,引导未来三年的落后产能提前“退市”。
  山西省经委主任洪发科说,2008年,山西省将排出“十一五”后三年淘汰落后产能的时间表,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六停”(即停水、停电、停气、停运、停贷、停证)等强制性措施,综合运用行业准入、差别电价、差别排污费、“早退多补”等政策,关停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和企业,同时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的转移和流动。
  据悉,山西省政府已经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据此制定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补偿实施方案。各市也将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淘汰落后产能的补偿,全面建立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山西省还要求,一手抓关停,一手抓稳定,妥善解决关停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要解决好被关停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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