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增投资24亿元救助困难群体
    2007-12-17    记者:姜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沈阳电 记者从沈阳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上获悉,2008年该市将新增投资24亿元,以救助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为重点,其中财政将投入17.4亿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沈阳市募集扶贫帮困款物合计达15.13亿元,救助贫困人口31.5万人次。经测算2008年总投资将新增24亿元,用于救助困难群体。其中包括: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增加投入21.3亿元资金,提高低收入群众、企业退休职工、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失业人员、孤儿、农村五保户、百岁老人、优抚对象、一级残疾人等11类群体共122.9万人的保障标准。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包括扶贫助学、建立和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元旦、春节期间临时救助,对低保户、五保户、重优抚对象和灾民每户发放400元救济金,对困难群体继续发放副食物价补贴,提高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非集中供暖补贴标准等。
  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新开发就业岗位10万个,并组织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
  加大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困力度。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建房1000户,每户补助标准由1.5万提高到2万元;建设1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促进残疾人就业,将开发2000个公益岗位安置残疾人,并通过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知识和技能。扶持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加大对孤儿的康复、教育、医疗、就业等全方位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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