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廉价药”配送商选定南京医药
    2007-12-06    记者:曾亮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首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产品工商推介会上获悉,十家定点企业确定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家配送商。十家企业还将在全国各区域内陆续选定配送商。
  据悉,十家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城市社区和新农合配送资格、较强的资金实力及信用管理体系,无药品经营不良记录,并优先保证定点产品配送到基层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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