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共建筑节能新规范规划节能50%
    2007-11-19    杨绍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南宁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今后,按照新规范建设的公共建筑将达到节能50%的目标。
  这一规范预计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系统的能效比,以及采取增进照明设备效率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上世纪80年代初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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