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务车拟定点刷卡加油
    2007-11-12    胡远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长沙电 日前,长沙市采购中心对外公布了《关于对长沙市定点加油公务车粘贴对号加油标志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公务车定点刷卡加油管理工作,实行一辆公车配置一张IC卡,严格按公务车标志对号加油,经研究决定:在公务车油箱盖上粘贴“对号加油”不干胶标志。自2007年12月1日执行。
  通知提出,由该中心统一印制“政府采购公务车,请对号加油”不干胶标志,并下发到各行政事业单位(车主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车主单位)在收到“对号加油”不干胶标志后,请督促驾驶员务必将标志贴在油箱外盖的反面;加油前,公务车驾驶员应出示加油IC卡交加油员核对卡号和车号,卡号与车号不符时,不得加油;卡上资金不足时应支付现金,待卡上有资金后,补刷同等金额后再退还现金。如“对号加油”不干胶标志损坏或脱落,可到市采购中心补领或在定点加油站补粘贴。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