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多项措施保证低收入群众生活
    2007-09-03    记者:张非非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沈阳电 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一段时间以来从增加资金投入、出台临时性政策等多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低收入群众生活。
  一是增拨救助补助资金。辽宁省政府于2006年12月和今年6月、8月,先后三次累计对各市增拨救助补助资金1.18亿元,专项用于缓解城市贫困居民生活困难。同时又拿出2000万元下拨各市,用于城市低保对象和其他贫困居民生活补助。
  二是对全省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给予生活补助。今年6月,对全省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按每人20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是对城市居民实行阶段性强化救助。从2007年8月到12月,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按每人每月15元增发救助金。
  四是对省属院校贫困生给予一次性伙食补助。具体标准按贫困生实际在校天数每人每天4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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