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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0 记者:王一娟 陈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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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中美知识产权案——中国通领科技集团和美国莱伏顿公司的专利官司,终于尘埃落定,通领科技集团(原浙江东正电器有限公司)获得了美国法院下达的胜诉书,这也是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中国企业第一份胜诉的判决书。 业内专家指出,这一专利官司将成为中国企业海外依法维权的成功案例,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及应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具有重要启示。 美国当地时间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定通领科技制造销往美国的GFCI(接地故障漏电保护断路器)产品,不侵犯莱伏顿公司第6246558号美国专利(以下简称“558”专利)。目前原告莱伏顿公司正积极与通领科技寻求和解。 2004年4月,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558”专利权为由,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地方法院起诉四家通领科技的重要客户。 为维护美国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中国企业的诚信形象,通领科技董事长陈伍胜赴美国制定介入诉讼的策略,选择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作为主审法庭,为了减少诉讼费用,请求把全部案件移送统一审理并取得成功。 据了解,GFCI产品是美国政府为保护居民人身安全而强制推行的安全装置,在美国形成年销量30亿美元的巨大市场。作为一家具有高新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外向型企业,通领科技的产品全部销往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通过了美国UL认证和加拿大CUL认证,目前已获得中国和美国专利46件,正在申请的专利39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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