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节能不符合规范不能通过验收
    2007-06-07    记者:孙玉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 按照新近颁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建筑工程节能不符合规范不能通过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规范第一次把建筑节能工程明确规定为一项分部工程,将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情况、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调试与运行检测四个环节作为施工和验收的重点,实现全过程管理。规范所确定的20条强制性条文,是将国家有关节能要求落到实处的具体技术措施,必须在建筑施工中严格执行。
  规范由建设部组织编制、审查、批准并与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6日举行的发布宣传贯彻会上指出,规范的发布实施为贯彻建筑节能法规政策、实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确定的措施、开展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确保建筑节能的质量和性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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