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督
    2007-06-04    记者:董智永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石家庄电 日前,河北省交通厅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重要环节纪检监察现场监督工作进行重申,并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积极预防和遏止腐败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厅党组要求,切实加强对招投标重要环节的现场监督,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实施意见”规定,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把工程立项、规模、资金筹措等情况,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通报;工程招投标信息发布前、组织清标工作前、编订标底工作开始前等,要向同级及监察部门和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通报,该纪检监察部门和派驻机构必须派人参加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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