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易发职务犯罪岗位要定期交流轮岗
    2007-05-28    记者:宋常青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兰州电 记者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这一条例,甘肃省将对易发职务犯罪岗位进行定期交流或轮岗。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涉及:选拔任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资金管理、司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招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国企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新经济领域;社保、征地拆迁、医疗、就业等领域和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隐患的煤炭、化工、交通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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