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不良医药企业列入“黑名单”
    2007-05-17    记者:肖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成都电 记者16日从四川省卫生厅了解到,该省实行药品网上采购以来,七家涉及商业贿赂、三家提供假生产批件的药企被列入“黑名单”,另有一批违规企业被处理。
    据介绍,四川制订了《企业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对药企采取各种非法手段骗取“上网”、销售假药、劣药、涨价或变相涨价、不按上网价配送药品、以各种理由拒绝配送、变换规格包装配送、药品的质量不合格、进行“二次攻关”、向医疗机构医生以“提成费”进行贿赂等行为,明确规定了实行违规淘汰制和“黑名单”制度等公示处理办法。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驻卫生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马健说,参加四川省上网交易的全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公开签订诚信公约,对于出现不良行为记录甚至进入“黑名单”的药企,四川明确了处理办法,并对这些企业以其他方式注册新公司等新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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