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加班费,找谁去说?
    2007-05-08    肖春飞 陈琼珂    来源:经济参考报
  5月1日晚上7点多,上海杨浦区某高校学生宿舍楼的建筑工地,来自江苏淮安的民工蒋强、邹宝来坐在简陋的宿舍里,跟同伴一起围着一台九英寸的小黑白电视机看电视,小屋里很闷热,大家都赤膊坐在床头,一动不动地抽着烟,显得十分疲劳。屋子里昏黄的灯光和阵阵腾起的烟雾将每个人的脸都显得模模糊糊。
  问及“五一”有没有放假,屋里的工人居然一齐大笑起来。他们说,工地上一天假也没放,也没有什么加班工资。干一天是平常一天的钱,像他们这种小工一天就是四五十元,那些老工人、师傅的工资要高些,一天能拿70元吧。每天早上6点干到下午6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晚上还时常要加班。加班是没有加班工资的。
  在长假期间加班但没有加班费的劳动者,为数不少。没有加班费,找谁去说?这是长假期间照样上班的劳动者的一大困惑。
  杨浦知识创新区7-9地块工程工地的梅师傅说:“工人有没有意见?当然有!可是有意见也没用,向领导提了也没用。”来自江苏徐州的农民工何师傅也这么说:“我们没有放假,一天也没放,就像平常一样上工,甚至比平时工作时间还要长。平时每天工作12个小时左右,这两天晚上还有加班。没有任何加班工资!有意见?当然有啊,可是向谁提去?提了也没用。”记者采访他时,他正在上海市肺科医院职业病/核化救治门急诊综合大楼工地上用手推车运水泥,汗流浃背,聊起加班费的事情,气鼓鼓的,又无可奈何。
  加班而没有加班费,他们不知道找谁去投诉。
  事实上,从政府到社会,上海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新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时,即使弄错了申请地,相关申请也将被自动移送到对应管辖部门予以受理,这样能够有效杜绝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议时“踢皮球”的现象。
  当地的《解放日报》今年“五一”期间还特地为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遇到困惑的劳动者开通了“五一热线”,连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请专家来解答问题。5月1日当天第一个打进电话来咨询的问题,就是“五一长假加班为什么没有加班费”。这个电话是外企白领打的。
  虽然如今是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但是对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接触面狭窄的农民工而言,信息无疑是不对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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