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饭店年夜饭食品需要留样48小时
    2007-02-15    记者:俞丽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上海电 今年春节天气偏暖,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此在节前发布食品安全警示,禁止餐饮企业超负荷供应年夜饭,用于加工年夜饭的所有食品必须留样48小时。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警示称,年夜饭的供应量大,供应时间相对比较集中,因此餐饮企业应当根据实际能力进行安排,不得超负荷供应。同时,餐饮企业用于加工、制作年夜饭的所有食品,每种至少留取100克样品,并且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冰箱内保存48小时。
    年夜饭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生食品卫生纠纷,餐饮企业可与消费者共同将样品送到监管部门,以判定食品质量。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消费者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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