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电
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海南省财政厅对政府采购机制进行较大幅度改革,不再组织招标会,以简化交易流程,缩短采购周期,保障政府采购商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的问题,一直受人诟病。一些更新周期短的电子产品,如电脑、移动硬盘等,政府通过举办招标会确定供货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生效之后,往往商品市场价格已低于合同协议价格。 目前,海南省财政厅已委托海南政府采购中心与供货商签订新一期供货协议,协议供货商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将按照向省直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不需每次采购时再组织招标活动,采购品目含台式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摩托车等几十种商品。 今后,海南政府采购中心与供货商在所签订的供货协议书中,只定折扣率,不确定最终供货价格。海南政府采购中心在具体采购时,先由采购人到市场中对供应商进行询价,确定一个供购双方平等协商价格,这个价格不允许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最终供货价格按供购双方平等协商价格乘上折扣率,这一做法确保了招标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为使供货商及时了解协议供货信息,海南省财政厅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网”上公告了最新的协议供货品牌、型号、折扣率、具体配置、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范本等信息,协议供货变动情况也将通过上述媒介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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