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电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挂牌成立。今后,长沙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开发区和内五区不再设立交易中心,部门已有的交易(或采购)中心并入到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监管。 据介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基础成立,归口长沙市发改委进行管理。全市内五区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用品和其他资源性资产等交易招标投标活动,必须进入交易中心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 “这可能损害到个别部门的利益。”长沙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但这是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立节约型政府,从源头预防腐败,建立阳光型政府的有力手段。 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形成联网,外接长株潭区域乃至全省,服务异地评标。
与此同时,长沙将建立全市统一的跨行业、多门类、大库容的政府评标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共享。而专家评标时在统一地点按规定程序根据项目需要的专业随机抽取。为了保证专家不受外界影响,中心有单独的电梯供专家出入,而且专家在凭指纹进入全封闭的评标区时,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寄存在外。
为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评标结果的公平性,还将由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招标办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监委库,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针对目前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虚假招标、低中高结、围标串标等问题,今后长沙还将严格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如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允许资质挂靠或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建设单位和责任,一律按虚假招标或串通招投标给予处罚或处分。对不具备法定招标条件、抬高门槛和不依法公告、公示等的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招标活动,并不得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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