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大连4月22日电
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于22日启动,标志着《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06-2015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记者从在大连召开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大会上了解到,自1991年全国沿海防护林建设开展以来,各地加大建设力度,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沿海地区累计新建和改造基干林带9384公里,基干林带总长度超过1.78万公里,建设区域森林覆盖率由24.9%
提高到35.6%。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介绍说,印度洋海啸发生后,国家高度重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06-2015年)》,成为新世纪以来,国务院批复的第一个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沿海11个省(区、市)和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厦门等5个计划单列市中的直接受海洋性灾害危害严重的261个县(市、区),规划土地总面积为44.7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4.7%,总投资为99.84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