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茶”地理商标将于7月启用
    2007-05-14    记者:李怀岩 关桂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昆明电 据云南普洱茶叶协会的消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云南省将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启动“普洱茶”地理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据介绍,早在1999年7月,云南普洱茶叶协会便开始申报“普洱茶”证明商标。经过6年多努力,国家商标局于去年10月31日正式向云南普洱茶叶协会颁发了《“普洱茶”商标注册证》。“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获准注册,使“普洱茶”成为云南省继“文山三七”和“呈贡宝珠梨”后第三个获准证明商标注册的农产品。
  相关稿件
· 陕西周至猕猴桃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2007-04-30
· 浙江:“地理标志证明”渐显品牌效应 2007-04-16
· “余姚榨菜”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7-03-26
· 中英人寿保险近日在蓉开通异地理赔通道 200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