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品牌潍坊 山东潍坊重奖名标企业
2007-04-09 记者:苏万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了打造“品牌潍坊”,山东省潍坊市政府日前决定斥资890万元,重奖潍坊市五家新创中国驰名商标和39家新创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
据介绍,2006年以来,潍坊市的“潍柴”“孚日”“新郎·希努尔”“景阳春”“云门春”等五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按照潍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每家企业获奖100万元;“亚星”“谷神”等39件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每家企业获奖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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