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化“电价杠杆”抑制高耗能产业
    2007-03-20    记者:古文洪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郑州电 为进一步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河南省将实施差别电价的高耗能行业增加到八个,并要在今后两年内,将其中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的水平。
  按照河南省政府日前批准实施的有关政策意见,全省在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六个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的同时,将黄磷、冶炼两个行业也纳入实施范围,并明确了这八个高耗能行业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划分标准。同时加大差别电价的调整幅度,今后两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5元/千瓦时提高到0.20元/千瓦时;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0.02元/千瓦时提高到0.05元/千瓦时。
  河南省政府要求,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尤其是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措施,已经出台实施的要立即进行清理。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监部门将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严厉查处其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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