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在加快成品油定价机制建设。日前,在中石化的中期业绩会上,中石化财务总监王新华对外透露,国家发改委正在对实施一年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检订,“相信该机制将会逐步走向市场化”。 “虽然这是利好消息,但现在需要的还是更切实的行动,而不是简单口号。”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表示,“换一种思维方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石化与国家发改委间千丝万缕的联系。”
效果已有
事实上,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呼声已久。今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2010年国家发改委将对油价管理办法有关细节进行调整,并将以相应的方式征求社会意见。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陈立国也建议,缩短现行机制规定的调价间隔时间至10天,并将一定区间调价权下放石油企业,适当提高国Ⅲ标准汽油价格。 这些建议所针对的,都是目前市场上执行的去年5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这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过,自新政实施以来的每次油价调整,或每次临近调价窗口,市场上都会出现质疑的声音。甚至在不少人看来,国家发改委的调价“只涨不跌”,或是“涨多跌少”。 “国家发改委其实一直在推进成品油机制建设,而且我国目前试行总体效果还不错。”昨日,曾参与国家发改委有关讨论会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首先,与横向的电价改革相比,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相对市场化;其次,虽然部分行业和消费者受较大影响,但总体上还是能为各方所接受,比如两大石油巨头保持着较好盈利,成品油价格战也在积极进行。”
继续改进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该《办法》还存在诸多模糊的地方。定价机制不够透明,即国内成品油的平均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两项指标不明确就广为市场人士诟病,此外对参照系问题,即到底是按怎样的国际原油标准执行4%的调价标准存有争议。 “确实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林伯强坦承,首先可以适当缩短4%的幅度,这样才能让市场更为灵敏地反映国际油价和国内油价的变动趋势;其次缩短调价时间,可将原先的22天缩短至10天左右;再次,在成品油的消费环节而不是生产环节征税,但目前操作难度较大。 崔新生则建议,国家发改委现在其实更需要解决的是策略性问题,即在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中,确定先改什么,后改什么。“更重要的是灵活性。”他说,第一,不能生搬硬套地参照其他国家的定价机制,只能借鉴;第二,要灵活反映国际原油市场变化,并结合本国国情,制定尽量能照顾到各方利益的定价机制。 而对于透明化问题,林伯强说,“暂时还难以处理。因为太过透明,很容易导致投机,反而对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造成负面影响。”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年-2015年中国成品油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则指出,虽然我国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不可能完全接轨,但定价机制可以“接轨”。该报告同时指出,成品油价格逐步走向市场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成品油定价细则的公开、透明则是“消费者共同的期待”。虽然定价机制透明之后容易出现囤积投机行为,但这是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情况,且在目前不透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面前,囤积投机行为也一样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