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日前决定于2010年7月正式启动“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以下简称“共同框架”)的制定工作,以加强对国际活跃的保险集团监管的一致性,推动全球监管方法的统一。 据介绍,“共同框架”代表着全球保险监管趋同的大方向,对确立全球保险监管模式和理念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2009年,保监会成为负责“共同框架”工作的IAIS统一规则工作组的成员。目前,保监会已成立“共同框架”研究小组,深入研究“共同框架”的各个部分和要素的具体内涵,结合我国现有制度和未来发展,研究“共同框架”对我国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发展的潜在影响,特别是关于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并表监管等定性和定量监管方法对我国保险业的适用性和差异性。 据了解,2009年6月,经过对金融危机教训的深刻反思,IAIS初步确立了战略调整的总体框架,调整的重心之一体现在IAIS将推动各个成员国家从自行制定监管标准向逐步制定全球统一的监管准则转变。通过一年来对制定“共同框架”可行性和实用性的调研和论证,今年6月,IAIS执委会正式批准开始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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