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将覆盖国内油气生产半壁江山
    2010-07-08    作者:陈其珏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部分,中央将在西部地区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这意味着这一重大改革将扩大至整个西部地区。业内人士指出,推广后,国内将近一半的油气生产当量都被覆盖。
    “西部12个省份中,包括中石油第二大油田——长庆油田、西南油气田,以及中石化的普光气田等。可以说,中国油气生产的半壁江山将纳入资源税改革覆盖范围。”北京石油专家韩学功教授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了解到,长庆油田不仅是中石油第二大油田,更已在去年12月超过胜利油田,成为中国的第二大油田。
    他认为,资源税改革范围一旦扩大,则意味着中石油、中石化的利润会受到影响。相比之下,中石油的资源优势仍然比中石化更明显,在资源税改革中受到的影响也相应比中石化更大。“但相应的,类似特别收益金这样的临时性办法也应当有所改变。”
    “粗略估算的话,西部12个省份全部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后,中石油、中石化受影响的利润大约是新疆资源税改革后所受影响的两倍。”据交银国际资深分析师贺炜测算,新疆资源税改革后影响中石油每股收益约1分钱。由此,推广后影响到的每股收益可能在2分钱左右。
    在他看来,只有当大庆油田、辽河油田等重量级油气田全部进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后,改革的影响才会逐渐显露。
    “这项改革向全国推广是早晚的事情。但东部地区相对西部更富裕,不像西部对资源税改革的需求那么强烈。”韩学功说。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天然气专家刘毅军教授则向本报记者表示,原先业内估计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半年后才向全国推广,目前看来时间有所提前。但由于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并未提及资源税改革向西部12个省份扩大的时间表,因此也很难确定近期是否会执行。
    “当然,目前的确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一个有利时间窗。中央可能也是考虑机不可失,所以加快了改革步骤。”刘毅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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