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将适当提高
    2010-05-12    作者:张牡霞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11日发布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表示将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进一步研究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范围,研究用资源税取代或吸收相关政府性基金项目。

    中央国资经营预算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在今年的两会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次被纳入预算草案当中。而在昨日发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中,财政部进一步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
    研究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范围是完善制度的第一个方向。财政部指出,下一步将在理顺部门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扩大试点范围。目前,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仅限于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融企业和铁路、交通、教育、文化、科技、农业等部门所属中央企业均尚未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
    此外,针对目前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过低,不利于遏制央企盲目投资和国企结构调整的状况,财政部表示,将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

    资源税或取代相关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要控制基金规模,按照“正税清费”原则,清理到期的基金项目,结合资源税改革,研究用资源税取代或吸收相关基金项目,依法从严审批设立新的基金项目,严格控制基金规模。
    从今年年初开始,财政部多次在公开文件提及要适时推出资源税改革,但“研究用资源税取代政府性基金项目” 的提法尚属第一次出现,这表明财政部在资源税改革方面的思路更加清晰。此前,多方面透露出来的信息显示,资源税的改革方向是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并由从量定额计征变成从价定率征收。
    财政部还表示,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还将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可再生能源的专项资金转入基金预算,与向社会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合并,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事业发展。
    据相关人士透露,财政部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目前正在意见征求阶段,近期有可能发布,有关部门希望通过这个基金来支持包括智能电网、边远地区离网发电,以及各种新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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