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全面部署平台贷款自查
“三条红线”从未放松
    2010-05-07    作者:苗燕 邹靓    来源:上海证券报

    虽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贷款并不是新生事物,但去年借4万亿投资的契机,部分地方政府在平台项目贷款问题上较为冲动,导致了平台贷款突然出现大幅上升,与此同时,不审慎的负债有所反弹。
    不过,记者从银监会了解到,银监会自2009年初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贷款提出的“三条红线”从未放松。这三条红线是:严禁发放打捆贷款;不得与地方政府签署无特定项目的大额授信合作协议;对出资不实,治理架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管理运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资平台,要严格限制贷款,并立即协商风险防范具体措施。
    而近一年来,银监会结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更加大了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风险的管控力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新项目贷款发放将受到严控。
    记者从银监会了解到,银监会已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保障中央4万亿投资中续建、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严格控制对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新开工项目的贷款;严格控制属于“三农”、社会事业、节能减排范围但不在国家“十一五”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内的新开工项目贷款;严格控制自有现金流不足,主要依赖政府补贴或担保偿还贷款的新开工项目贷款。
    此外,银监会要求,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流程,将平台公司的“项目包”打开及分类处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全面自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贷款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重组和保全措施。对于借款主体合法性不充分的贷款,应在延续原有借款主体偿还责任的同时,及时增加新的偿债主体,确保借款主体与项目承建主体、项目现金流所有者相挂钩。
    对于多家银行贷款的项目,要指定贷款余额最大的银行牵头组建银团债权人。对于采取多项措施仍难奏效的,坚决限制其新增贷款,特别要严厉查处通过平台公司将贷款转作资本金的行为,涉及的贷款要尽快收回。
    与此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贷款形态进行准确分类。对于采取措施仍不能同时满足借款主体、担保主体和抵质押品要求的贷款,应严格标准划为不良并相应提足拨备。及时对坏账核销,做到账销、案存、权在,继续关注时效,在有效期内保全和回收。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银监会将制定规范措施,要求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等措施,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出台新的贷款管理办法,改革信贷发放流程,实行实贷实付制定,以确保信贷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同时,还将配合财政部研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尤其是融资平台的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从源头控制风险。此外,配合发改委进一步完善产业目录和产业结构以及产业政策的调整,指导银行有效调整信贷结构与投向,协调央行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研究分析和监测工作。
    此外,银监会年内将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现场检查,纳入银监会2010年现场专项检查的重点,对银行所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操作流程、风险管理、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检查。
    据一家国有大型银行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该行政府融资平台客户1675户,合计贷款总量6462亿元,较年初下降27.5亿元,增速得到有效控制。其中,超八成贷款投向该行AA级以上优质客户。目前,不良贷款8.3亿元,不良率0.14%,较年初实现双降。该行表示,将主动加强融资平台贷款规模控制,力争将全行政府融资平台客户贷款余额控制在年初水平。而一家股份制银行的负责人也表示,将对平台贷款采取余额限额控制,确保全年平台贷款余额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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