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昨日表示,央企涉足非主业投资时需要向国资委说明情况,获得国资委对央企投资方向的批准后方能自主进行具体项目。 邵宁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会上表示,“我们意识到很多企业转型过程中需要做非主业投资,或者说一个企业转型的第一步就是一项非主业的投资。所以对非主业投资我们现在是这么规定的,中央企业进行非主业投资需要国资委批准,但是实际这个批准需要企业说服我们,你为什么要做这项非主业投资。如果你的投资有道理,我们觉得你是转型需要或者强化主业的需要我们会同意。” 不过邵宁强调,即使是非主业投资,国资委也只是管方向而已,至于具体项目盈利水平和风险情况不属于国资委管理范畴。“这是企业自主决策,所以我们就是这么一个原则,第一引导中央企业投资方向,第二国资委不批项目。” 据邵宁介绍,国资委现在对中央企业的重大投资是按照主业和非主业分别管理,而主业投资不需要国资委批准。 谈到对于央企海外投资的审批,邵宁表示因为中央企业走出去一般都是在子公司层面走出去,母公司国际化程度比较低,国资按持股人权限只是会提示央企高度关注海外业务的管理和海外业务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不会不能越过母公司直接介入海外子公司的管理。 近几年我国大型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已经成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市场主体。 “目前,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已达70%,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396家,80%的优质资产已经进入上市公司。”邵宁说道,“但总体上看,中国大企业开展国际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规模偏小,在产业结构、跨国经营能力等方面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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