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贷款新规到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进入全权实施阶段
    2010-02-22    作者:付碧莲    来源:国际金融报

    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宣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实施。至此,包括此前已经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在内,统称为贷款新规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开始进入全权实施阶段。

  短期抑制信贷过度增长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这是《流贷办法》中对于贷款资金用途的明确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出台这两个《办法》的主要用意在于让银行业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质量,因为目前的确存在不少信贷资金被挪用、转移而用于投资的现象。”
  “2009年,中国的信贷规模是天量,然而在实体经济并没有出现实质性复苏的情况下,不可否认有大量的信贷资金流入资本市场,这也是导致去年中国楼市、股市不断走高的一大因素。”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指出,“然而在欧美等国家加息时间表无法明确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无法用货币政策的手段来大规模收缩流动性,而各种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强化了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短期内能起到抑制信贷过度增长。”

  促进资金流入实体经济

  无论是《流贷办法》还是《个贷办法》都着重强调了全流程管理。《流贷办法》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贴近借款人实际,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进而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防止超额授信。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需求测算是《流贷办法》的核心指导思想。
  而在全流程管理中,两个《办法》都着重强化了贷后管理,要求贷款机构对贷款用途进行跟踪监督。孙立坚指出:“去年将近10万亿元的新增信贷规模以及今年计划的7万亿至7.5万亿元的信贷规模,在世界上都是少见的。大量信贷势必导致银行坏账隐患增加,而强化贷前贷后的管理、监督在控制信贷质量方面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尤其有助于信贷资金切实进入实体经济,从而减少企业贷款资金流入资本市场。”

  形成长期效应仍是挑战

  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对贷款进行全流程管理,势必增加银行的信贷成本。
  “《办法》的切实实施落实并不是一件简单之事。同时,这一系列《办法》也许短期效果明显,但是如何形成长期效应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郭田勇对记者表示,“在意见征求过程中,的确有很多银行并不情愿实行这样的全流程管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成本的增加。但是,目前中国银行业的盈利是比较高的,利差也比较大,所以由实施信贷新规所产生的额外成本与银行本身的盈利相比完全是微不足道的。”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可能从单笔业务上看会增加某些环节的操作成本,但实际上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整体贷款质量会得到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益也将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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