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细节曝光
    2010-02-08        来源:北京商报

    国内钢铁业期盼已久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发在即。记者昨日了解到,该指导意见在去年11月份就已草拟完毕,随后的两个月都在征求各部委意见进行修订。据一位参与起草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指导意见》明确了行业兼并重组的范围是国企,并且在实施重组上将呈现三点突破。
  “工信部也挺着急,因为去年年初出台的《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需要细则来指导实施。《指导意见》从4月份就开始起草,由于不同利益之间的争执很大,导致最后出台的日期一拖再拖,从当初预想的10月份一直拖到现在。”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
  上述参与起草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指导意见》主要有三点新意:一是将重点推进重点项目的重组进展,比如鞍本,探索体制创新。谈及鞍本集团,几乎是国内钢铁业重组之路的痛脚。鞍本集团自2005年挂牌成立,但至今鞍钢与本钢的整合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去年9月,鞍钢集团总经理张晓刚就曾对媒体坦承,尽管为了重组专门成立了推进委员会,但目前已经不发挥什么作用了,两家公司仍是各行其是。因此,如何探索体制创新解决“整而不合”的问题是推进重组的前提条件。
  二是逐步扩大国内排名前几位的特大型钢企在重组项目上的权利,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三是对于违规的项目,如果在其他方面符合标准,可以由其他的大钢企实施兼并,事后在补办审批手续。
  对于第三点,工信部副部长苗圩在上周参加中钢协2010年理事会议时已经明确,他指出去年全年粗钢产量达到5.68亿吨,但真正经过各级政府审批的合法企业的产量只有3亿吨左右,另有近3亿吨未经批准。苗圩认为,违规项目如果在其他方面,比如环保要求、装备水平等符合准入标准,可以由大的钢铁集团去兼并,而不受项目是否合法的限制。
  对于重组对象,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不赞成几百家钢企全面铺开重组的方式,而是采取重点突破3-5个重点项目的路径。因为政府没有力量去推动全行业的规划。“钢铁重组项目一般都会跟搬迁、改造等事项有关系,而这方面的审批有严格的限制,从而让整个项目的重组时间大为延长。”对于其他中小企业,主要是形成氛围,让它们感到这是大势所趋。
  该人士表示,现在的情况是,两家钢企重组从市场的角度是有利的,但因为地方政府从中作梗而不得进展,因此面对这种市场失灵的情况,只能用非市场手段,让更高一级政府去发挥推动作用。
  不过他也强调,政府作用应该是有限度的,只是限于国有控股钢企,政府发挥作为企业出资人的作用去干预,但这是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前提,两个企业确有重组的意向,而不是硬性地“拉郎配”。而对于民营钢铁企业,则不会太过约束,《指导意见》对于民企的兼并重组重在鼓励支持、消除障碍以及突出政府的服务协调作用。
  此前有消息称国家将扶持1-2家亿吨规模的特大钢企,不过该知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并没有出现这样的表述,仍只是发展3-5家产量在5000万吨以上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而且,对于重组之后的财税利益分配,《指导意见》也无法明文规定,因为现行的财税体制还改变不了,这需要双方政府就如何分配自己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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