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大门明日开启
投资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
    2009-07-14    宋璇    来源:国际金融报

  7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投资者当日起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昨日,记者从东方证券获悉,根据创业板的要求,该公司已经建立风险测评体系,按照不同的测评结果,将要求投资者签署不同的风险揭示书。
  “如果风险测评结果比较高,只用签署含普通条款的风险揭示书。如果测评结果是中等,则需签署含有承诺条款的风险揭示书。如果结果非常低,我们则不建议他参与。”东方证券经纪总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风险测评采用网上问卷的方式,只要客户申请开通创业板服务,就必须进行测评,问卷内容包括一些市场知识和心理问题。”

  券商忙定细则

  按照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7月2日联合发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中国结算将于7月15日前向证券公司提供客户首次交易日期查询数据。证券公司自7月15日起可自行办理其客户的首次交易日期查询工作。投资者也可通过中国结算网站对本人证券账户的首次交易日期进行参考性查询。
  据了解,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昨日已经将存量客户的相关资料打包发送给各个券商技术部门,待一定技术处理之后,券商便可于7月15日后在公司系统中查询客户首次交易记录。
  记者从多家大型券商处了解到,在证监会和交易所颁布创业板投资者有关规定之后,券商也开始制定相关细则。“这次细则的东西还不少,我们召开了一个专门的会议根据有关规定细化,尽量提高客户开户的效率,为客户提供便利。”广发证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风险教育待加强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创业板投资者申请和风险揭示问题,各大券商所做的准备基本相同,但就效果来说,却并不令人满意。
  上海某大型券商营业部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尽管券商就创业板基本知识和风险做了充分的介绍,但投资者对这个问题仍然没有“上心”。“我们召开了几场创业板的投资者教育座谈会,到场的人并不多。在对投资者的调研中发现,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绝大多数投资者都没有正确认识,他们按照主板市场的惯例,认为会有‘重组’出现。”
  一位炒股10年的老股民吴先生在和记者交流时表示,尽管管理层和券商对创业板的风险给予了相当多的提示,但就如同新股上市首日被爆炒一样,“只要有利可图,不管风险多大,股民都会扑上去。更何况创业板没有推出,大家对风险还没有直观的认识。”
  上述东方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同文化程度、投资习惯的投资者存在不同的风险偏好,仅券商单方面进行的风险教育很难达到创业板风险教育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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