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市开始根据机动车在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和奥运后“每周少开一天车”的实际情况,向车主返还应减征的养路费,总数合计达15.18亿元,涉及机动车270万辆,其中私家车占80%。
返还4个月养路费,是实际停驶天数两倍多
根据此前有关通告规定,2008年应减征的养路费原定在缴纳2009年养路费时抵扣。但由于从2009年1月起国家实行燃油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养路费,因此北京市对养路费进行专门返还。 已缴纳2008年度养路费的机动车在奥运期间实际停驶天数为31天或32天,2008年10月11日起“每周少开一天车”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停驶天数为11天或12天,即分别停驶了1个月零几天和近半个月。为感谢广大机动车主的支持,北京此次返还应减征养路费分别按3个月和1个月计算,考虑了广大车主的利益。
牡丹交通卡需设密码和激活方可自动转账
养路费返还工作将分两个阶段实行。两阶段均通过银行转账,不返还现金。 第一阶段为4月16日至4月30日,主要针对持有牡丹交通卡的机动车所有人,且同一户名下不超过两辆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无需提供任何手续,应返还的养路费即可直接转账至其名下的牡丹交通卡账户。符合第一阶段返还条件的个人机动车约为110万户,占应返还养路费机动车总户数196万户的56%。 工商银行提醒,如果尚未为牡丹交通卡设置密码或没有激活牡丹交通卡,养路费返还时将无法自动转账,建议拨打95588客服电话事先予以激活。如果遗失密码,应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重置。 第二阶段将从5月4日到9月30日(节假日除外),将对未能通过集中返还的个人、单位车辆和同一名下拥有多辆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车牌尾号分号、分时间在各养路费征稽机构窗口办理返还业务。 奥运会期间,当月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上路的车主,将不能得到当月的返还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