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财政部获悉,2009年财政部门将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据财政部介绍,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地级城市。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并对东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地方财政也提高了补助标准。预计全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833.6亿元,增长25.5%。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财政部门将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同时,财政将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强化预防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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