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房贷新政公布之后,在业界激起千层浪。不过记者从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处获悉,由于预期央行近期将会公布相关细则,各家商业银行目前尚处于按兵不动的状态。 22日,央行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及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及包括邮储银行在内的各主要商业银行下发紧急通知,除传达本次房贷新政调整内容外,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在房贷新政实施日之前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央行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切实完善贷前调查和贷后跟踪制定,及时评估贷款风险并调整定价和抵押策略。同时加强与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的合作,及时获取居民房产产权登记信息,准确区分借款人是否属首次购房,并将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征信系统。 工行上海分行一位人士透露,23日起该行原则上暂停了个人住房贷款的放款事宜,
“一切要等到10月27日以后才有定论,主要等央行可能会发布一个细则,工行总行再根据央行的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而交行一位人士表示,如果央行的细则足够详细,则不需另外制定细则。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近日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召集商业银行就房贷及其他相关问题征询意见,除了征询商业银行的意见之外,央行还听取了各家商业银行就自身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预计央行将会根据各家银行提出的具体意见制定实施细则。”这位人士表示。根据央行规定的时间,从10月27日起开始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首付款比例,因此细则在最近几天应该就会很快出台。 据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透露,23日上午兴业银行已经组织研究房地产新政文件,估计在周五、周六银行就会有细则出台。 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财政部同时发布新政,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扩大下浮比例意味着银行在对应策略上将不再同质化,而有更多可操作的空间。通过对不同情况的信贷客户的取舍,可以配合银行的放贷策略有所取舍,也可以借此锁定目标客户群。”一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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