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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作者:李语实 来源:国际金融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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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8月13日)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对此,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汽车营销解决方案副总经理郎学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税调整属于价内税调整,生产企业内部可消化大部分成本,消费者承担部分有限,对消费者购车价格影响不大。” 记者了解到,税率调整的具体内容为: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财政部表示,汽车工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户”,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攀升,对汽柴油的需求急剧增加,造成的空气污染也日益严重。同时,随着石油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提高,能源安全问题也已变得十分突出,加强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那么,新汽车消费税究竟能为中国汽车市场发展带来多少变化?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乘用车信息联谊会秘书长饶达。他分析称,调整汽车消费税主要是出于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一直以来,夏利N3与顶级宾利轿车的价格相差300倍,消费者却缴纳相同的税金,这样的怪现象源于中国汽车税费政策不合理,并直接导致我国小排量汽车市场份额继续萎缩,自主品牌汽车市场占有率和内资乘用车企业经营状态较大幅度滑坡。 因此,在饶达看来,新汽车消费税的实施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不过,他同时指出:“1至3升乘用车税率不变”,说明消费税税率级差仍不尽合理,不能真正意义上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产品。饶达预计,消费税调整后的节油效果将小于全国汽油消耗的0.1%。 “比较计较车价的是中等收入阶层的用户,但这个阶层的特征是既不会买1升以下的微型汽车,也不会买3升以上的汽车,他们基本与消费税政策调整无关。”饶达说。 另据记者了解,此次税率调整主要针对大排量车型,消费税提高后,对3.0升以上的大排量乘用车市场,以及整体乘用车市场能产生多大影响?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产和进口的3.0升以上乘用车总销量超过8万,约占市场总量的2.5%。 饶达预计,增加消费税后,3.0升以上乘用车销量占比大约会降到2%左右,对总体市场规模影响有限。饶达说:“这部分排量范围的购车者消费能力强,不会因此放弃购车,至多去转买2.5至3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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