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一月内两次放风 燃油税开征或不远
    2008-07-09    作者:李雁争 宦璐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8日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并考虑对严重污染环境或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征收消费税。
  无独有偶,就在上个月的17日,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也对外表示,财政部将继续完善税收政策,研究进一步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和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以加大节能支持力度。
  一个月不到,两位财政部官员高频率“放风”,业内专家估计燃油税的开征可能为期不远。
  “关于燃油税,一直说要开征,如果是‘择机’,不会太久。”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导林伯强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燃油税开征的具体时机,我觉得要等油价调够了。成品油的价格还会涨,但涨多少要看国际油价。”
  曾晓安昨天也说,燃油税改革方案的推出,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油价相对基本稳定,形成合理的成品油价格机制等。因此,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事实上,社会各界长期来对我国开征燃油税的问题十分关注。曾晓安说,2001年,考虑到当时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较高,为稳定国内油品市场,避免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国务院决定分步实施改革方案。
  他介绍说,改革的第一步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先行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第二步是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出台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
  此外,为了提倡节能环保,财政部还考虑对严重污染环境或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征收消费税。曾晓安说,近年来,财政部一直不断调整消费税的征税税目及范围,引导社会合理适度消费,鼓励节能环保。例如,对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征收消费税;通过差别税率对节能环保汽车给予优惠,乘用车按照排量大小分别适用3%-20%六档税率,车排量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他说,下一步,财政部拟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者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开征消费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功能。
  至于燃油税开征后的影响,业内也是众说纷纭。
  西南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董建华预测说,酝酿已久的燃油税政策有可能在奥运会后出台,油价上涨的预期将愈发强烈,并将严重抑制消费者的购买需求。需求受到抑制,原材料成本居高不下。对于汽车企业来说,能够采取的应对手段几乎只有提价这一条,种种不利因素都将导致汽车行业的趋势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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